燃氣加臭劑燃氣是城市能源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之一。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燃氣事業發展迅速,設施水平不斷提高,用戶也不再局限于大城市,而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鄉鎮延伸。燃氣是一種易燃、易爆、有毒的氣體,這種特性使燃氣行業成為一個高危行業,其生產、供應、使用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發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壓力容器是燃氣行業密不可分的重要儲存、供應設施,加上燃氣的供應涉及千家萬戶,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勢必影響城鎮燃氣的正常運行,危及公共安全,甚至影響到社會穩定。因此,燃氣行業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實現安全發展的重要內容。結合20年的管理實踐,現將壓力容器在燃氣行業的應用與管理分析如下:
壓力容器在燃氣行業的使用管理
燃氣企業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制度
在使用壓力容器的燃氣企業,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按照要求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經核準予以注冊的壓力容器,將由登記機關發給《壓力容器使用證》及注明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和注冊編號。登記標志的放置位置應當符合有關規定。